城市規劃設計中完善建筑設計元素,能夠最大程度發揮建筑設計的功效,提升城市整體精神風貌。在這一過程中,需要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配合,完善建筑設計管理機制,加強監管;提升設計人員素質,確保設計水平與城市規劃要求相統一,同時還要注重區分建筑規劃與建筑設計的區別,使城市設計更具人文氣息和美學特色。
1、完善建筑設計管理機制
城市規劃中建筑設計工作的開展,不僅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同時還需要一定的經濟支撐。因此,我國政府應發揮宏觀調控作用,重點關注城市建筑設計。具體可設立建筑設計專項資金,對建筑設計中的商業區、工業區和住宅區等區域建設規劃安排專項資金扶持政策,要求相關單位合理規劃資金用途。另外,還要完善建筑設計監管機制。比如,針對非法建筑、違章建筑加強監管,定期安排執法人員進行查驗和監督,避免建筑設計的不合理對城市規劃造成不良影響。同時還要細化相關法律法規,將生態環保理念納入建筑設計管理機制中,嚴格把關環保建筑設計質量。
2、確保規劃與設計相統一
針對建筑設計中的規劃與設計相脫節的問題,相關單位應在實際工作中要注重二者的平衡。具體需結合城市發展實際情況,根據城市建設環境及規劃內容選擇合理的建設施工點作為建筑規劃場所,然后再根據城市建筑規劃范圍考慮建筑設計理念與詳細設計內容。比如針對工業區的建筑設計,可先針對城市地形地貌、氣候、植被和水文等條件進行大致規劃,選取建筑場地,完成建筑規劃工作,然后在設計中針對建筑形狀、建筑要求等進行詳細設計,完成設計工作,確保二者的統一和銜接。
3、提升建筑設計人員的綜合水平
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的和諧發展路徑中,需要提升設計人員的實際專業水平,確保建筑設計內容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一方面,建筑設計單位可定期為設計人員進行實踐培訓和指導,與高校教育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定期安排設計人員到高校學習理論知識,為學生普及實踐操作技巧,為國家專業人才培養奠定基礎;另一方面,建筑設計單位還需實行一對一指導,為剛畢業缺乏實務經驗的設計人員安排資歷經驗豐富的老技術人員,從日常工作中積累工作經驗,定期組織實務技能考核與技術實習演練,從而盡快提升實踐工作水平。
總之,在城市飛速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就需要充分重視城市規劃和城市建筑設計之間的關系,并且采取一系列切實可行的辦法,來實現建筑設計與城市規劃的和諧,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