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本就是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同時也是實體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小微企業在長期發展過程中,為了解決在平臺、資源、空間方面的問題,建立了小微工業園作為發展載體。
1、企業聯合開發
企業聯合開發是由同行業或者行業鏈上下游企業聯合開發,通過自身樓房改造或者是廠房統一設計、建造的方法,建立小微工業園區。這種行業企業聯合的工作模式能夠持續完善小微企業的產業鏈布局,發揮其規模效應,并且低效工業用地能夠有效盤活,從之前的增量開發逐漸轉變為存量運營,畝均效益明顯提高。這種企業聯合開發工作模式使得園區內的規劃布局完全滿足企業的實際發展需求,并且在園區開發過程中的相關建設成本能夠由企業共同承擔。但實際上,在建設過程中存在著建設進度較慢以及協調溝通困難的突出問題,導致園區的建設進度較為緩慢,并且在建成投入使用之后,部分企業無法配合統一管理,園區管理工作推進難度較大。
2、政府主導開發
政府主導開發意味著我國的小微工業園區以國有企業為開發主體,并利用租賃的方法引導企業入駐其中。在政府主導開放模式下,小微工業園前期的建設質量和建設速度能夠明顯提高,建設成本能夠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在園區建成之后,國有企業可以對入駐小微企業的資質全方位進行把關,并且小微企業能夠利用國有運營平臺,對不同服務類資源全方位進行整合,在獲得國有企業及政府部門政策支持的基礎上,促進企業的健康穩步發展。
3、工業地產開發
工業地產是在土地被劃歸為工業用地之后,嚴格遵照國家級、省級、市級的政策以及標準進行統一規劃、設計、建造、專業化管理、基層投資、開發運營服務等在內的工業物業的統稱。在工業地產開發模式下,開發商因為在經濟實力方面有著明顯的優勢,尤其是在投資、招商、運營管理方面表現得更加明顯,并且內部形成了管理水平較高的創新創業服務運營團隊,能夠在整合不同社會資源服務的基礎上,為小微企業提供滿足市場需求的一體化服務,政府的資金壓力能夠有所減輕,土地集約利用率明顯提高。但許多開發商在建設的過程中,將廠房銷售作為主要利潤來源,很容易出現炒房產炒地皮的問題,部分開發商因為在產業園區運營經驗和管理經驗積累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整體的運營能力較差。